不少重度中風的患者,頭兩星期仍然坐不穩,起身要扶着床欄,更談不上站立。家屬到病房探訪,最常向治療師提出的問題是:患者日後還能自己行路嗎?
床邊檢查可以提供參考方向。發病72小時內能獨立坐穩、而且患側腳有足夠力量的病人,6個月時獨立步行的機率達98%;兩項都欠缺者為27%(Veerbeek et al. 2011a)。
研究用來推算行路機會的,主要是坐位平衡、下肢肌力和大小便控制等毋須儀器的床邊徵象。這些數字描述的是一群病人的機率,臨床上用來訂立復康目標和準備出院。
發病72小時內的兩項徵象
EPOS 研究顯示,發病72小時內最有預測力的兩項床邊徵象,是坐位平衡和患側下肢肌力。研究追蹤了154名首次缺血性中風、發病72小時內仍未能獨立步行的病人。坐位平衡以軀幹控制測試(Trunk Control Test)的坐位項目評估,看病人能否不靠扶持坐穩30秒;下肢肌力則以 Motricity Index 評估,首次評估在發病後第2天進行。研究所指的「獨立步行」,是功能步行分類(FAC)達4級或以上,即在平地上毋須旁人扶持或在旁看管也能行走。
這組數字有兩點值得家屬留意。第一,兩項都欠缺的病人,仍有一部分在半年後能獨立行路。第二,到第9天仍未改善的病人,機率由27%降至10%,所以早期評估需要重複進行,單次結果只反映當時的狀態。
坐位平衡是可以練習的能力。中風後坐位平衡訓練由扶持下坐穩開始,再逐步加入重心轉移。
十五項研究歸納的早期因素
一篇系統綜述整合了15項研究、共2,344名發病早期未能步行的病人(Preston et al. 2021)。坐位能力和大小便控制在3個月和6個月時都與日後獨立步行相關;下肢肌力則在3個月時見到關聯。綜述以勝算比(odds ratio,OR)表達關聯強弱:數值愈大,具備該徵象的病人日後能獨立步行的機會相對愈高,1則代表沒有分別。
| 坐位能力 | 能否獨自坐穩。3個月時 OR 7.9,6個月時 OR 19.1。 |
| 下肢肌力 | 患側腳力量較好的病人,3個月時 OR 5.0。 |
| 大小便控制 | 能控制大小便的病人,3個月時 OR 2.3,6個月時 OR 13.8。 |
| 認知與單側忽略 | 沒有認知障礙(OR 3.5)、沒有單側忽略(OR 2.4)的病人,獨立步行的機會較高。 |
| 年齡 | 年紀較輕,亦與日後獨立步行相關。 |
這些數字要配合綜述本身的限制理解。每項因素的合併分析只涉及2至4項研究;15項研究中,7項偏倚風險低,8項屬中等;12個月的數據則不足以作分析。因此這些關聯主要適用於發病後3至6個月的推算。
患側腳仍然很弱的病人,重度下肢無力的訓練安排一般由床上和坐位的動作開始,再逐步過渡至站立。
TWIST 工具在第一星期評估甚麼
TWIST 是一套在中風後第一星期使用的預測工具,用來推算病人大約在哪個時段恢復獨立步行(Smith et al. 2017)。首個版本研究了41名新出現下肢無力的病人,年齡中位數為72歲,只用兩項床邊檢查:軀幹控制測試,以及髖伸肌(把大腿向後伸的肌肉)的肌力是否達到 MRC 3級或以上。MRC 3級是指肌肉能對抗地心吸力完成整個動作。按這套演算法,95%病人的步行恢復時間預測正確。
2022年的研究把樣本擴大至93人,並把預測因素調整為三項:年齡是否低於80歲、膝伸肌(伸直膝頭的肌肉)肌力是否達 MRC 3級,以及 Berg 平衡量表得分屬於哪一段(低於6分、6至15分、16分或以上,滿分56分)。工具分別預測病人能否在第4、6、9、16及26週獨立步行,各時間點的準確度均達83%或以上(Smith et al. 2022)。
同一研究團隊亦比較了治療師的臨床判斷。37名物理治療師在第一星期為91名病人預測恢復獨立步行的時段,準確率為43%,而且與治療師的信心和年資無關;研究開始時,74%病人仍完全未能步行(Smith et al. 2024)。
- 第一星期以標準化床邊測試推算
- 預測第4、6、9週內能否獨立步行,準確度86–88%
- 第16及26週的準確度與治療師相若
- 第一星期按臨床經驗估計恢復的時段
- 預測第4、6、9週內能否獨立步行,準確度76–77%
- 準確度與治療師的信心和年資無關
對家屬來說,這組研究說明單憑一次印象作出的估計可能有偏差;TWIST 本身亦仍未完成外部驗證。
時間和訓練量如何影響結果
早期徵象會改變,部分原因是中風後首數星期有明顯的自然恢復。一項研究追蹤101名首次大腦中動脈缺血性中風病人16週,每兩週評估一次,發現單是時間這個因素,已可解釋首6週步行能力(FAC)改善的22%;下肢肌力(Motricity Index)的改善,則有39%可由時間解釋(Kwakkel et al. 2006)。這也是早期預測需要隔一段時間重評的原因。
訓練量則是另一個會影響步行的因素,而且可以由人調整。一項整合14項隨機對照試驗、共725名病人的統合分析顯示,中風後首6個月額外進行步行相關的下肢運動,對步行能力、舒適步速和最高步速有小至中度的改善;對基本日常生活活動則未見明顯效果,各研究的劑量和結果差異亦很大(Veerbeek et al. 2011b)。
預測結果不理想,訓練仍有作用。早期評估得出的機率,適合用來決定訓練由哪個程度開始,以及出院前家居要作哪些準備,不宜用來決定是否停止訓練。
自然恢復在中風康復時間軸的頭幾星期最明顯,但訓練的作用不限於首半年:在六個月後仍可繼續進步的慢性期患者身上,夠強度的步行訓練仍可改善步行耐力。
證據的邊界
這些預測研究多屬觀察性研究,而且樣本不大。TWIST 首個版本只有41人(Smith et al. 2017),2022年的版本屬內部驗證,仍需在其他醫院的病人身上再測試(Smith et al. 2022)。EPOS 只納入首次缺血性中風的病人,出血性中風或曾多次中風的患者,未必適用同一組數字。
研究對「獨立步行」的定義亦要留意。FAC 4級只涵蓋平地行走;上落樓梯、出入街市或長距離步行屬更高的要求。住在唐樓、每天要上落樓梯的家庭,即使患者達到研究定義的獨立步行,家中仍可能需要額外的安排。
何時需要物理治療師評估
患者發病已一至兩星期仍未能獨立坐穩、家屬要為出院作決定,或者回家後進展似乎停頓,都適合請物理治療師作一次有系統的床邊評估。出院決定包括回家還是入住院舍,以及家中是否需要添置輪椅、助行架或扶手。
在香港,中風病人一般先在公立醫院的急症病房接受治療,病情穩定後再轉往復康病房;出院前,病房的復康團隊通常會與家屬商討出院安排。家屬可在這個階段了解患者的坐位平衡和下肢肌力評估結果,以及這些結果在留院期間的變化。
治療師單憑經驗的估計有一定誤差(Smith et al. 2024),重複的標準化測試更有參考價值。英國及愛爾蘭的國家中風指引亦建議,以標準化的方法評估中風患者的肌力和心肺體能,並向患者和家屬解釋評估發現的問題(ISWP 2023)。重評時要用同一套測試看兩件事:患者能否不靠扶持在床邊坐穩,以及患側膝頭能否對抗地心吸力伸直。Nova Health 的註冊物理治療師每隔一段時間重做這兩項,並把每次結果記錄下來,讓家屬看到實際的變化。家中的床和椅子高度與病房的病床不同,坐得愈矮,患側膝頭要伸直站起所需的力量愈大,所以回家後的第一次重評,會在患者自己的床和平日用的椅子上重做站起的測試,再決定站立練習由哪個高度開始。
出院後在家中延續坐位、站立和步行的練習,是中風上門復康的主要內容之一,練習的難度會按最新的評估結果調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