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曾經插管、或現時需要在家使用呼吸機的病人,家屬最感徬徨的往往是:「病人無力自己將痰咳出,物理治療究竟可以如何幫手清理?」本頁正是要從實際操作層面出發,說明排痰配合包括哪幾種具體手法、各自發揮甚麼作用,同時坦誠交代這些做法的局限。
先給出一個清晰的結論:使用呼吸機或插管的病人由於自身咳痰能力較弱,透過物理治療的輔助手法(包括手動充氣、擺位、震動、輔助咳嗽),能安全並在短期內協助鬆動及清除氣道分泌物。不過,相關醫學證據多屬低確定性,對於降低死亡率等硬性臨床指標並無實證支持,因此定位上屬於特定病人的輔助措施,而非治本的醫療手段( Paulus 2012 ; Chatwin 2018 )。
為何使用呼吸機或插管後會較難清痰
健康人士清除痰液主要依賴兩重機制:先由氣道纖毛將黏液慢慢往上推,再靠一下強而有力的咳嗽將痰液噴出體外。然而,插管或氣切手術改變了原本的氣道結構、繞過了上呼吸道,加上這類病人的呼吸肌往往較為無力,令上述兩重機制大打折扣,分泌物自然容易滯留。正因如此,氣道清理在臨床上有著清晰的分工邏輯。一篇技術回顧將排痰手法歸為兩大類:一是近端技術( proximal ,即強化咳嗽力量將痰液推上來),二是周邊技術( peripheral ,即把小氣道內的分泌物弄鬆,再移送往大氣道),治療時會視乎病人的延髓功能及年齡等因素作出調整( Chatwin 2018 )。
但必須事先釐清一點:並非所有使用呼吸機的病人都需要接受排痰治療。AARC 指引清楚列明,若病人有能力透過咳嗽自行排出分泌物,就不建議常規進行氣道清理;而胸肺物理治療亦不建議用作無併發症肺炎的常規療法( Strickland 2013 )。因此,處理的第一步永遠是分辨病人「咳得出抑或咳不出」,而非一見有痰便盲目疊加各種手法。至於呼吸機本身的換氣支援功能,與排痰其實屬於兩套不同的技術概念,詳情可先參閱母頁家居呼吸機與氣切照護的換氣支援與排痰配合。
四種配合排痰的手法與各自的作用
經評估確認病人無法自行咳痰、且氣道有痰液滯留後,物理治療師通常會圍繞以下四種手法進行配合。這四種做法並非每次都要全數施行,而是根據痰液位置、病人耐受程度及咳嗽力度來挑選合適的組合:
選擇排痰手法絕非「愈多愈好」,關鍵在於根據分泌物的位置及病人的耐受程度,妥善安排操作次序。一般而言,臨床邏輯是「先周邊、後近端」:首先利用擺位引流與胸壁震動,將黏附在小氣道的痰液弄鬆並移送至大氣道;接著透過充氣將肺部撐開以進一步推鬆痰液;最後才靠病人自行咳嗽或輔助咳嗽,把已經鬆動的痰液帶出體外。假如痰液尚未鬆動便急於催促病人咳嗽,病人往往費盡氣力也無法排出分泌物。整個過程中,必須持續觀察病人的血氧、心跳及吃力程度,一旦出現不適便要立即停止。此外,針對患有神經肌肉疾病或延髓功能受損的病人,可選用的手法與體位均需相應收窄( Chatwin 2018 )。
需要注意,本頁集中討論「呼吸機病人如何配合排痰」的手法選擇;至於實際使用抽吸儀器將痰液吸走的操作步驟、15 秒時間上限及血氧監察要求,則屬於另一個專業範疇,詳情請參閱家居抽痰的安全操作與照顧者訓練,在此不作重複。
排痰手法的醫學實證限制
清楚交代治療的局限,是本頁的核心重點。上述各種排痰手法的醫學證據,大多停留在「短期及生理指標層面」,並未延伸至降低死亡率或縮短住院時間這類硬性臨床結果。將兩方面的證據並列對照,便能一目了然地看清哪些有實證支持、哪些不應誇大:
- 手動充氣與肺順應性、氧合及排痰的短期改善相關( Paulus 2012 )
- 氣道清理技術整體安全,或可清除更多黏液、部分肺功能略改善( Lee 2015 )
- 生活質素或有改善,但屬小型研究、低質素證據( Lee 2015 )
- 定位為『安全+短期協助清痰』的選定病人輔助
- 手動充氣可改變死亡或住院等臨床結果(未見;試驗多樣本不足,Paulus 2012 )
- 呼吸機充氣比單純抽吸清走更多分泌物(未見差異,Martinez 2022 )
- 氣道清理可改善氧合(無變化,Lee 2015 )
- 排痰手法可『治好肺病』或當作治療
不妨補充一個具體的數據作參考:一篇統合分析(meta 分析)比較了呼吸機充氣與單純抽吸的效果,發現兩者在排出分泌物的份量上並無分別,僅在肺部靜態順應性上見到輕微改善,且整體證據的確定性屬低至極低( Martinez 2022 )。換句話說,多加一套手法未必等於能清出更多痰液——這正是臨床上反對過度治療的原因。
咳嗽輔助的唯一硬決策:PCF 低於 270 L/min
上文提到的手法大多處於「有輔助作用但不宜誇大」的灰色地帶,唯獨在決定是否使用咳嗽輔助時,臨床上有一條可以客觀量度的清晰界線:
當 PCF 低於 270 L/min 時,可以考慮加上咳嗽輔助。如果量度出病人的咳嗽峰流量( peak cough flow , PCF )低於 270 L/min,就代表他咳嗽不夠力,一旦生病就更容易被痰塞住。AARC 指引建議在這種情況下,加入輔助咳嗽手法或者使用咳痰機( Strickland 2013 )。在整套排痰配合的做法當中,這是少數有明確數字標準的決定指標。至於咳痰機( MI-E )本身的療效,Cochrane 系統回顧指出目前的證據還不足以支持或反對使用,仍然需要按個別情況評估( Morrow 2013 )。相關的數值必須由醫療團隊負責量度和判斷,家屬不應該自己決定。
哪些情況不應該常規使用氣道清理
釐清「應該如何做」之後,了解「甚麼時候不應常規做」同樣重要。過度治療不但會加重病人的身體負擔,亦缺乏實證支持其效益。以下幾條取捨界線,均引自臨床指引與系統回顧:
- 能自行咳出便不應常規做氣道清理—AARC 指引指出,如果病人有能力自己咳出分泌物,就不建議常規幫他做氣道清理,而是應該教導病人掌握有效的咳嗽技巧( Strickland 2013 )。
- 無併發症肺炎並非常規適應症—至於胸肺物理治療能否減低成人肺炎的死亡率,目前的證據確定性極低,可能只有極微影響,甚至完全沒有影響。因此,指引不建議把它當作常規的輔助治療( Chen 2022 ),更不應該宣稱這個做法可以醫好肺炎。
- 慢阻肺不建議常規使用氣道清理—AARC 指引指出,不建議在慢阻肺病人身上常規使用氣道清理技術( Strickland 2013 )。針對慢阻肺病人的運動處方和肺復康訓練屬於另一個專業範疇,並不在本頁討論的排痰配合範圍之內。
- MI-E 非人人有效,需個別評估—把機械式吸氣-呼氣( MI-E )用在神經肌肉疾病患者身上,目前的醫學證據還不足以支持或反對,也未能證實可以改善重要的短期和長期臨床結果( Morrow 2013 )。因此,必須在符合數字標準時才考慮使用,而且在用了之後要密切觀察病人的反應。
在家使用呼吸機(NIV)時如何配合物理治療
在香港,這類排痰配合最常出現在病人由公立醫院出院、返回家中休養的過渡期。舉一個常見的實際場景:一名患有神經肌肉疾病的長者長期在家使用無創呼吸機( NIV / BiPAP ),照顧者發覺病人痰多卻無力咳出。此時物理治療師上門,會先評估病人的咳嗽力量( PCF )與痰量,接著示範擺位引流、胸壁震動及輔助咳嗽的先後次序,並教導家屬辨識何時才真正出現「需要抽痰或使用咳痰機」的警號,避免一聽到痰聲就盲目疊加各種手法。另一個常見情況,是家中雖已添置咳痰機( MI-E ),但家人對壓力設定與使用時機毫無頭緒;治療師便會配合主診醫療團隊的指示,在場示範安全操作方法,同時提醒家屬這類儀器屬於臨床實務標準配置,必須嚴格跟從主診醫生指示使用,切勿自行將其當作治本的「治療」。至於設有氣切造口的病人,其排痰配合與造口日常護理的分工細節,可參閱另一專頁:氣切造口家居照護與排痰配合分工。
出院過渡期的本地資源。香港復康會社區復康網絡提供跨專業的社區支援,團隊包括社工、註冊護士、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;其藍田綜合中心的查詢電話是 (852) 2534 3300 / (852) 2855 1947。另外,負責照顧殘疾人士或長期病患者的家屬,也可以打電話去「照顧者支援專線」182 183。這條專線由社會福利署委託東華三院營辦,有專業社工提供 24 小時接聽服務。
上門為使用呼吸機的病人進行排痰評估時,第一步永遠是先檢視其咳嗽力量與痰液份量,而非一開始便將所有手法悉數用上。若病人能自行咳痰,應以指導有效咳嗽技巧為主,避免不必要的氣道清理;只有當咳嗽力量薄弱(即 PCF 偏低)時,才會考慮加入輔助咳嗽或使用咳痰機。向家屬解釋治療預期時,治療師會以「安全且能短期協助清痰」作為溝通基礎,而非承諾硬性的臨床結果——換言之,這些手法可在短期內幫忙鬆動痰液、讓病人一次過排出較多分泌物,但絕不會包裝成能夠「降低死亡率、減少住院或預防感染」的保證。
甚麼時候應該找治療師幫忙
假如家中有親人正在使用呼吸機或曾經插管,家屬往往難以單憑觀察就分清病人是否夠力咳痰、或者何時才需要動用輔助咳嗽。與其自行猜測,更穩妥的做法是由具備專業評估能力的治療師上門檢視後再作決定。Nova Health 註冊物理治療師提供的上門物理治療服務,會先為病人評估咳嗽能力與氣道分泌物狀況,再根據痰液位置及身體耐受度挑選合適的手法組合,並親自指導家屬掌握配合排痰的擺位技巧與操作時序。同時,治療師亦會清楚劃分專業界面,說明哪些步驟屬於抽痰操作、造口護理或呼吸機參數調校,必須交由護理人員或主診醫療團隊負責——皆因排痰配合僅屬特定病人的輔助手段,而抽痰與呼吸機參數設定則屬嚴格的臨床實務標準,兩者均必須交由相應的專業人員作判斷。
